华夏育星幼儿园滨河园
联系人:于园长
联系电话:13784338678
座机:0311-85854599
地址: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167号滨河小区
华夏育星幼儿园明珠看护点
联系人:武园长
联系电话:15833905800
地址:石家庄市新华区颐宏路5路明珠花苑26号商务楼1-2层
华夏育星凌透分部
联系人:徐园长
联系电话:18032031693
地址:石家庄市长安区西兆通镇凌透花园一期对面
华夏育星萌慧园
联系人:郝园长
联系电话:13126195641
地址:石家庄市长安区光华路光华里小区西侧底商
怎样提高幼儿园设备的使用率
为提高幼儿园设备的使用率和增强各园管好、用好设备的责任意识,特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如下:
一、设备管理分类
教育设备可分为:
A.电教信息类(含信息、广播、视频网络及其终端,录音机、投影机等);
B.办公设备类;
C.体育卫生、游戏类;
D.生物类;
E.物理类;
F.化学类;
G.史、地类;
H.小学实验类;
I.美术类;
J.音乐类;
K.科技、劳技类;
L.图书类;
M.其他。
二、幼儿园设备登记造册要求
1、各园的所有设备按“附表一”格式分类建立帐册,务必做到帐物相符。
2、各园设备必须在购进后一周内由责任人登记入册,复印采购合同或购货发票存档备查。
3、图书按有关规定制作目录帐册。
4、各园有各类设备实物登记汇总表。
三、幼儿园设备使用登记要求
1、各类实验室要有分组实验记录和演示实验记录。
2、电教设备及教学平台可参照“附表二”格式由学生代表每节课进行记录(幼儿园及小学低年级可由各单位自行确定记录方式)。
3、音乐、书法、美术、科学探究等专用室场设备使用情况可参照“附表三”表格记录。
4、广播、视频网络使用记录见“附表四"。
5、图书阅览室开放记录和书籍借阅登记按以往规定表格记录。
四、设备损坏、维修及报废登记手续
设备损坏、维修由保管责任人填写。设备需要报废时,先报主管领导审批,再报园长审定后转责任人在帐册上及时注销,保留校园长批复存档备查;每件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,先报主管行政和送校(园)长审批,再报教办或办学单位批准后,转由责任人在帐册上及时注销,并保留校园长和教办或办学单位批复存档备查。
五、幼儿园设备管理的责任和考核
1、各园设备分类由主管行政或教师负责保管,各类设备要明确保管责任人。
2、各园要按本制度要求,结合本园实际制订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,各园每月常规检查时要检查使用记录及维护情况,统计教师使用设备的各类数据并及时在教师中通报结果。各校(园)每学期根据教师使用及维护设备情况,定出该教师在设备管理与使用的等级或评分,作为计算教师每学期发放的绩效工资的依据之一。教办每学期对各园保管、维修、使用、报废设备情况检查一次以上,检查结果纳入年末目标评估总分。
3、保管责任人负责设备采购计划的编制、设备购进登记入册和设备日常清洁养护、破损维修、损坏或报废申报、使用设备记录及有关设备的档案资料收集、整理、保管等工作。
4、每年由主管行政对照本园的设备帐册与实物全面清点一次。